黄办发〔2015〕69号
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印发《关于开展乡贤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》的
通 知
各乡(镇)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委、办事处,开发区,市直各部门、各科局级单位,驻黄各单位:
现将《关于开展乡贤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。
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
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5年5月29日
关于开展乡贤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
为深化美丽乡村建设,继承和弘扬我市独具特色的乡贤文化,推进经济社会文化和谐发展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开展乡贤评选活动。
一、指导思想
立足黄骅实际,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,培树乡贤典型,传播乡贤文化,倡导乡贤理念,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乡贤、尊重乡贤、崇尚乡贤的良好氛围,凝聚见贤思齐、崇德向善、务实实干的力量,为建设沿海强市、美丽黄骅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。
二、评选标准
(一)市级“乡贤典范”标准
1、致富不忘家乡,支持乡村建设,传承乡村文化,弘扬乡村美德,参与乡村治理,为美丽乡村建设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、农村民生建设捐款500万元以上的贤德好人。
2、关注黄骅发展,积极为“五大战略”,沿海强市、美丽黄骅建设出谋划策、出资出力,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外地工作的黄骅籍人士。
3、本乡本土有德行、有才能、有声望而深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达人士。
(二)乡级“乡贤典型”标准
1、事业有成、反哺桑梓,为美丽乡村建设捐款100万元以上的贤德好人。
2、泽被故里、温暖故土、教化乡民,在农业产业化、共同致富、文化文艺、教育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。
3、成长于乡土、奉献于乡里,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、口碑好的农村优秀基层干部、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。
4、从乡村走出去的心系家乡、热爱家乡、回报家乡,积极参与现代乡村治理,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游子。
三、评选方法步骤
1、基层自评。评选本乡镇、街道乃至本村、本社区的基层乡贤,并积极开展推荐活动,夯实基层一线对乡贤文化的认识,提升崇尚乡贤的内生动力。
2、乡级“乡贤典型”评选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组织村街、单位群众开展乡级“乡贤典型”推荐评选。对推荐的候选人,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审核,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、所在街道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、进行公示,确保质量,对获评“乡贤典型”的人士发放证书、悬挂牌匾。同时,各乡(镇、街道)、市直各部门在组织乡级“乡贤典型”评选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市级“乡贤典范”候选人。
3、市级“乡贤典范”评选。成立市级“乡贤典范”评选组委会,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,具体负责推荐、评选工作。对基层和社会各界推荐的人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选,确定候选人,在“两台一报”、黄骅在线、“阳光黄骅”微信平台等媒体刊播公示,并通过群众投票和组委会评定,最终确定市级“乡贤典范”入选名单,并在媒体公开发布,发放证书、悬挂牌匾。
四、工作举措
1、高度重视。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,发挥“新乡贤”的示范引领作用,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,涵育文明乡风,是建设美丽乡村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的重要举措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拿出专门力量,抓好乡贤文化弘扬、乡贤典型培树工作,切实发挥联络引导作用,激发乡贤人物热爱家乡、服务家乡、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使乡贤文化成为美丽乡村的一抹亮丽底色。
2、加强宣传。市委宣传部将统筹协调一切媒体资源,全面加强对乡贤典型、乡贤典范的宣传报道,在对外宣传上,要抓重点、出亮点,努力打造黄骅乡贤文化品牌;在对内宣传上,要开专栏、辟专题,浓厚学乡贤、做乡贤氛围;在社会宣传上,要浓氛围、造声势,树立乡村道德文化标杆,推介典型事迹,弘扬乡贤文化。
3、协调联动。开展乡贤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,打造沿海强市、美丽黄骅的重要举措,涉及到全市各乡镇、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,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责作用,加强协调联动,共同开展好相关活动,在全市掀起评选乡贤代表、学习乡贤事迹、争当乡贤典型的热潮,让社会贤达融入黄骅大发展的洪流,为建设沿海强市、美丽黄骅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