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七届人大常委会
三十五次会议文件(1)
黄骅市人民政府
关于2015年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的报告
——2016年6月28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
黄骅市财政局局长 孟祥普
尊敬的王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各位常委:
我受市政府委托,向本次会议报告2015年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,请予审议。
一、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
2015年,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,全市上下紧紧围绕“5531”战略,狠抓收入征管,优化支出结构,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。
(一)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
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预算为25.5亿元。一年来,财税部门牢记职责,狠抓收入,努力应收尽收。同时,受经济下行压力和“营改增”政策等因素的影响,国、地税完成年初收入任务已十分艰难。为此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全部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22.5亿元,年终决算数为22.86亿元,占预算调整数的101.6%。其中:国税收入决算数6.47亿元,地税收入决算数12.18亿元,非税收入决算数4.21亿元;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数13.01亿元,占年初预算的100%。
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7.06亿元。由于财税收入结构变化,造成政府可用财力减少。为确保重点支出需求和全市收支平衡,通过努力清理整合各类财政资金、最大限度优化支出结构等一系列措施,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维持年初27.06亿元不变。2015年年终决算因增加上级专款、非税调整等列支后,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4.49亿元,占调整预算33.13亿元的104.1%,同比增长40.1%。主要项目为:
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27万元,同比增长73.0%;
国防支出15万元,同比下降16.7%;
公共安全支出15791万元,同比增长29.3%;
教育支出72625万元,同比增长80.1%;
科学技术支出985万元,同比增长4.6%;
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24万元,同比增长56.1%;
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39万元,同比增长21.3%;
医疗卫生支出37427万元,同比增长22.1%;
节能环保支出19004万元,同比增长231.1%;
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452万元,同比增长32.6%;
农林水事务支出56333万元,同比增长18.5%;
交通运输支出13358万元,同比增长0.5%;
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282万元,同比下降17.7%;
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36万元,同比增长137.5%;
金融支出570万元;
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87万元,同比增长27.3%;
住房保障支出10002万元,同比增长20.2%;
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89万元,同比增长129.5%;
债务付息支出522万元,同比增长76.9%;
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0万元;
其他支出2444万元。
2015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:财政收入总计422260万元,其中: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0088万元,上级补助收入166301万元,债券转贷收入68389万元,调入资金46323万元,上年结余11159万元。财政支出总计422260万元,其中: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4852万元,上解上级支出1517万元,债务还本支出58980万元,结转下年支出16911万元。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。
(二)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
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.4亿元(当年收入预算12.3亿元,上年专项结转收入3.1亿元),受房地产业不景气的影响,土地出让金收入锐减,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7.3亿元,调整为8.1亿元。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.4亿元,年终调减7.3亿元,调整为8.1亿元(当年支出5.5亿元,年终结余2.6亿元)。
2015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: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0396万元,占预算调整数的111.6%,其中:本级收入54215万元,上级补助收入4892万元,上年结余30819万元,调入资金470万元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90396万元,占预算调整数的111.6%,其中:本级支出39965万元,调出资金22618万元,年终上级专款及本级专项提留结余27813万元。当年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。
(三)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
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九项社会保险基金全口径预算为8.88亿元,年终调增0.48亿元,调整为9.36亿元。九项社会保险基金全口径支出预算为7.99亿元,年终调增1.43亿元,调整为9.42亿元。(决算口径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、生育保险基金四项基金,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、工伤保险基金、失业保险基金、新农合等五项基金)。
2015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: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92634万元,决算可比口径占预算调整数的100%,其中本年收入26201万元,上年结余43709万元,上级补助收入22724万元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39668万元,决算可比口径占预算调整数的100%,滚存结余52966万元。
二、2015年采取的主要措施
(一)强化收入征管,确保任务完成。2015年以来,受经济持续下行、政策性减收等不利因素影响,我市税收收入增长乏力,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。同时,随着全市“5531”战略的深入实施,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。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,财税部门采取超常规措施,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“天字号”工程,坚持抓早、抓小、抓经常,主动出击,克难而进。一是细化分解目标任务。市政府及时将收入预算下达至各成员单位,并纳入绩效考核,充分调动了各征管单位工作积极性。二是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形势。市政府建立了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。按月、按旬及时反馈收入进度,在月末、季末、年末等重要时间节点实行收入“日调度”,及时把握收入进展情况,以旬保月,以月保季,以季保年。三是部门联动,齐抓共管。国税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,严格规范税收征管,深入开展税收稽查,把牢依法治税生命线。地税强化督导,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、税源大户管理力度,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。财政密切关注收入形势,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作用,抓分析抓协调抓督导,全面加强非税收入征管,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完成;同时,积极向上争取支持,累计到位上级无偿资金13.9亿元、上级往来资金13.3亿元,同比分别增长14.8%和46 %。争取置换债券5.9亿元,有效缓解了我市偿债压力。
(二)加大民生投入,完善社会保障。累计实现教育、医疗、社保等民生支出26.6亿元,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%,同比增长33.9%。筹措资金3.5亿元,有效保障了公教人员津补贴(绩效工资)提标、中央工资调整、乡镇公教人员补贴、公务员职级并行等政策落实。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411万元,保障了全市中小学正常运转。落实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提标政策,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至380元,累计实现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和新农合支出3.6亿元。安排资金1.4亿元,支持了城乡养老、城乡低保、五保供养、优抚安置等工作落实。拨付资金3645万元,保障了公交车补贴、大气污染防治、环境治理等工作落实。筹措资金2.4亿元,及时发放了粮食直补、燃油补贴、农业保险等惠民补贴。安排资金4430万元,支持了全市748套保障房建设。
(三)发挥财政职能,促进经济发展。一是支持园区项目建设。安排资金3.57亿元,支持了北汽、世原、鑫海化工等重点项目建设;拨付资金3033万元,支持了齐家务、常郭、羊二庄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;拨付资金1011万元,支持了企业科技创新、技术改造等项目实施。二是支持城市建设。整合资金7686万元,支持了核心区及城区路网建设;拨付资金5970万元,推进了五中、新城小学、三幼新建及职中迁建等项目建设;落实资金5040万元,保障了沧海精品路、滨河景观带、新育康医院等工程实施。三是支持美丽镇村建设。筹措资金1.86亿元,支持了镇村文教卫生、绿化景观、乡村旅游、道路硬化等建设,进一步提升了美丽乡村水平和品质。投入资金1000万元,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,将107个村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。
(四)打造阳光财政,规范资金管理。坚持“全口径”预算和零基预算原则,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,在编好公共财政预算的基础上,严格编制政府基金和社保基金两本新增预算,连同部门收支预算全部提交市人大专家组审议,提高了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。推进预决算公开相关工作,全面公开了市本级、各部门、各乡镇的预算、决算及全市三公经费预决算,在全省处于先进行列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会签制、重点项目资金拨款纪要制,进一步完善了资金审核拨付程序,确保了每一笔资金使用有规可依。建立了重点项目台账,实行动态精细管理,有效提升了重项工程监管水平。建立了重大应急项目采购评审快速办理机制,及时保障重大项目实施,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42个,采购金额7.2亿元,节约资金0.6亿元,节支率8.2%;累计评审预决算项目932个,送审金额14.5亿元,审减金额1.87亿元,审减率12.9%。推进绩效预算改革,将绩效预算管理贯穿预算活动的整个过程,真正做到“预算编制有目标,预算执行有监控,预算完成有评价,评价结果有应用,绩效缺失有问责”。在2015年度省对市县财政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中,财政局被省财政厅授予“2015年全省优秀财政局”称号。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各位常委,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统揽全局、正确领导的结果,是市人大、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,也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、扎实工作的结果。在肯定2015年取得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,财政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,主要表现为财政收入压力较大、发展性资金需求增长较快、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“5531”战略,不断提高聚财、用财、管财水平,努力打造阳光、法治、干事财政,为建设“沿海强市、美丽黄骅”做出新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