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办发〔2016〕114号
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
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举办黄骅市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活动的通知
各乡(镇)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委、办事处,开发区,市直
各部门、各科局级单位,驻黄各单位:
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,定于2016年12月2日至4日,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以“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”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和向宪法宣誓活动。
一、市四大班子机关单位集中宣誓活动安排
时 间:2016年12月2日,上午8:30签到,9:00准时开始。
地 点:四大班子机关大院平台
主持人:朱春燕
出席领导和参加人员:市四大班子全体领导,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机关单位全体党员干部、工作人员。
议 程:
1.升国旗;
2.向宪法宣誓。领誓人:王元波
二、各级各部门宣誓活动安排
市直各部门、各乡(镇)、街道、各学校分别于12月2日至4日组织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宣誓活动,参加人员为市直部门全体干部,乡(镇)、村两级干部,学校全体师生。
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
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