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办发〔2017〕14号
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
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 知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委、办事处,开发区,市直各相关部门:
针对我市境内环境卫生脏乱差、私搭乱建等问题反弹的情况,结合环保督查和创卫验收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,决定从2月17日开始,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,重点推进国省干道沿线清脏治乱、城区网格净化亮化和美丽乡村长效保持工作。届时,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将不定期突访检查,现场情况随时线上通报。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、迅速行动,确保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。
一要明确责任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以争先创优的干劲,立即投身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,彻底扭转环境卫生问题反弹的局面。城区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,由开发区及黄骅镇、各街道负责,做好本辖区内各网格的环境卫生及拆违拆临工作;村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由各乡镇负责做好区域内主要道路环境卫生、美丽乡村卫生保持及拆临拆违工作。市交通局、市城管局、市环卫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,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。
二要严格标准。要坚持逐点逐段逐片拉网式、高标准推进,特别要对国省干道沿线垃圾进行彻底清除,做好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清理,加大拆违拆临工作力度,完善落实城乡环境卫生长效保持机制,以严标准、严要求推动工作落实,净化城市环境,提升城市形象。
三要加强督导。由“两办”督查室牵头,市交通局、市城管局、市环卫局配合,成立联合督导组,对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及时督导反馈,对工作开展不力、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、诫勉谈话、严肃问责。
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
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