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
公 告
黄政征告字[2017]001号
2016年12月28日,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46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5条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批准征收集体土地7.1466公顷(冀政转征函[2016]1012号)。批准用途:一、二、三、五、六号宗地为工矿仓储用地;四号宗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。现将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《征收土地方案》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
黄骅市2016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
二、被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、权属、面积
1号宗地:北、东、西均至东聚馆村集体土地;南至国有土地。征收齐家务乡东聚馆村集体土地2.4376公顷。
2号宗地:北、东、南、西均至东北村集体土地。征收齐家务乡东北村集体土地0.1206公顷。
3号宗地:北、东、南、西均至东北村集体土地。征收齐家务乡东北村集体土地0.1705公顷。
4号宗地:北、东、南、西均至南王曼村集体土地。征收滕庄子乡南王曼村集体土地1.5889公顷。
5号宗地:北、东、南、西均至西白庄村集体土地。征收滕庄子乡西白庄村集体土地2.6667公顷。
6号宗地:北、东、南、西均至故县村集体土地。征收常郭镇故县村集体土地0.1623公顷。
三、征地补偿情况
该批次征地补偿费总额为633.6813万元。
1、土地补偿标准及费用
该批次共6宗土地,征收土地涉及齐家务乡东聚馆村、东北村集体土地;滕庄子乡西白庄村、南王曼村集体土地;常郭镇故县村集体土地。土地征收补偿按黄骅市现行征地区片价标准,南王曼村集体土地执行Ⅰ区片,区片价为105万元/公顷;东聚馆村、东北村、西白庄村、故县村集体土地执行Ⅲ区片,区片价为84万元/公顷。该批次土地补偿费总额为633.6813万元。涉及齐家务乡东聚馆村204.7584万元、东北村24.4524万元;滕庄子乡南王曼村166.8345万元、西白庄村244.0028万元;常郭镇故县村13.6332万元。其中,第1、2、3、5号宗地已按规定标准拨付了征地补偿费。
2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
该批次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不涉及青苗补偿和地上物补偿。地上物和青苗补偿依实际清点和确认的结果计算并补偿。
四、安置办法
该批次征收的土地涉及人员安置均采用货币安置。
五、该批次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,第1、2、3、5号宗地所有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,到黄骅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变更登记,第4、6号宗地所有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,到黄骅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,请互相转告。
凡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、抢种的地上附着物,不予办理补偿登记。
六、土地所有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和变更登记的,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。
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